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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藥師下藥案 衛福部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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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藥師下藥案 衛福部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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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陳姓藥師在藥局工讀女大生水壺中下藥,添加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BZD)藥物,導致飲用後頭暈、昏迷斷片。藥師公會強調,公會絕不護短,若查證屬實會盡速移付懲戒,並要求廢止其藥師證書。衛福部表示,本周將請新北衛生局前往實地查核,確認藥師及藥局相關疏失。

淡水警分局表示,女大生在新春街某藥局打工,8月26日飲水後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水中驗出苯二氮平類管制藥品反應。警方8月28日調閱監視器,從殘劑驗出三級毒品反應,依法完成扣押與初篩蒐證,並查出陳姓藥師疑似投藥畫面,但陳男聲稱是開玩笑拿工讀生測試過期藥效。

淡水警方8月29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姓藥師函送法辦。女大生未針對性騷擾提告,全案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方正擴大清查偵辦。

藥師公會全聯會名譽理事長黃金舜直言,該藥師已嚴重破壞藥師形象,非常不應該,已行文新北市藥師公會了解,若屬實需移送地方及衛福部懲戒委員會,公會絕不會包庇,他也主張必須給予最重處分,廢止藥師證書。

食藥署指出,BZD藥物在台灣屬第3、4級管制藥品,僅供醫藥及科學使用,否則即屬毒品。管制藥皆屬醫師處方用藥,不得私下流通交易或贈送,否則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該名藥師疑似拿「過期藥品」進行不當使用,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祕書長李懿軒指出,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藥局應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等情形,並定期申報。回收時也必須登記、集中保管,會同衛生機關進行銷毀。

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此案涉及藥師本人行為,及藥局管理層面問題,周一將立即要求新北衛生局前往實地查核,針對是否違反藥師法及藥事法進行查證。若屬實,會盡速召開懲戒委員會,最重可廢止藥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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