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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助友人匯款代墊關稅捲入運毒案 罪證不足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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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助友人匯款代墊關稅捲入運毒案 罪證不足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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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5日電)王姓女子被控受運毒集團指示,匯款8949元代墊大麻進口貨物關稅。高雄地院發現王女僅是受外籍友人請託小額匯款,且主動提供對話紀錄,據此依罪證不足判決無罪。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王女被控於民國111年11月底,指示不知情呂姓女子冒用吳姓女子名義,匯款新台幣8949元至某國際物流公司帳戶,藉此支付自加拿大走私100包大麻入台貨物關稅。檢調於同年12月在高雄港攔截這批大麻,並循線逮捕出面領貨的集團成員,進而將王女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王女否認犯行,並稱當時人在美國洛杉磯,透過丈夫認識外籍友人「E」,對方表示有台灣親友急需一筆不到300美元資金,請她幫忙匯款並當場給付現金。王女因當時帳戶無法使用,才聯絡在台灣的呂女協助至銀行無摺存款,並隨手留下自己舊手機門號供查核。

法官檢視王女與呂女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確認王女確實提供匯款資訊與帳戶,但單從匯款8900多元至物流公司之舉,金額不大,並無明顯異常起疑之處;且王女匯款時留存的聯絡電話經函查確為其舊有門號,若王女明知協助非法運毒,實無留下真實聯繫方式,以供檢警追查的道理。

此外,王女到案後更主動提供友人「E」配偶的社群帳號等資訊供檢方查證,並未有任何迴避之舉。法院認定,檢方所提卷證僅能證明王女曾委託他人匯款,無法證明其確切知悉這筆款項為非法毒品關稅,基於無罪推定與罪疑唯輕原則,判處王女無罪。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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