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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容案逆轉 北高行撤銷免職

編輯部 11小時前 2 瀏覽
謝宜容案逆轉 北高行撤銷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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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公務員疑似遭職場霸凌,分署長謝宜容被處分2大過免職,謝女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勞動部「未審先判」,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在考績委員會還未討論、決議前,就在立法院表示處分2大過免職,且處分前未給陳述及申辯機會,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3日判決撤銷2大過免職處分。可上訴。

另謝宜容指示員工洩漏標案資料圖利業者,還侵占三節禮品部分,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將她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2年,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勞動部113年11月4日發生吳姓員工疑似遭霸凌後死亡案件,謝宜容被指涉嫌長期以咆哮、辱罵、假日交辦工作,並要求即刻回覆等高壓方式管理下屬,導致多名同仁離職或調職,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切後,勞動部將她處分2大過免職,監察院114年通過彈劾案,將她移送懲戒法院。

謝女不服勞動部記2大過免職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謝所屬機關為勞發署,勞動部只是考績核定主管機關,但本案卻先由上級機關勞動部召開考績委員會,再交由下級機關勞發署審議,使勞發署難以發揮內部同儕評量功能,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謝宜容遭記2大過前,勞發署及勞動部考績委員會都沒有通知她到場,再加上2次考績委員會都用勞動部調查報告作為懲處事證,但報告一方面記載「無法證明」吳姓員工遭長官職場霸凌,另一方面卻建議認定謝宜容涉及職場霸凌,內容存在矛盾,昨日判決撤銷處分,但未指示是否重作新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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