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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潘孟安住廠商豪宅「更一審判賠30萬免刪文」 王鴻薇:顯然受到壓力

編輯部 3天前 3 瀏覽
爆潘孟安住廠商豪宅「更一審判賠30萬免刪文」 王鴻薇:顯然受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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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爆料前屏東縣長、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北上輔選期間,入住力麗集團旗下「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5000萬的萬華豪宅「力麒御品」。針對更一審判王賠30萬卻又可免除移除貼文及影片,王直言顯然是受到潘的壓力,並強調為維護公共利益與言論自由,政治人物本應受檢驗,決定繼續提出上訴。

王鴻薇今(1)日在臉書表示,上述案件在最高法院廢棄判決發回更審時已認為,她發言前已查證潘孟安居住該屋一段期間,房屋所有權人是力能公司董事長、天方公司的法人代表楊宗,天方公司2021年取得發電業經營許可,在屏東縣林邊開發地面型太陽能案場;王說同時也表示在記者會出示所調查的事證,以潘孟安長期居住於楊宗房屋的查證結果為基礎,開展關於建商集團房屋讓潘孟安居住的事實陳述,及後續的主觀質疑、評論,甚至對於她的有罪判決,用「已嫌疏略」這樣的重話。

王鴻薇說過去類似判決以公共利益及政治人物可受公評判決不罰所在多有,現在法官判她可免移除貼文,顯然也認為此事件應訴諸公評合理評價,但又對她罰款,「判決內容自相矛盾,背後壓力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王鴻薇質疑,同樣的標準,未來的總統府秘書長長住在「綠能」公司董事長豪宅,綠能政策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難道就不是「重大公益」事項?「請問這不是司法雙標什麼是司法雙標?」王直言,當司法權服膺於執政意志,當執政黨利用判決撻伐異己,恫嚇民主監督制度,傷害的不只是司法信任,更是讓國家憲政根基土崩瓦解;王強調,她不會被打敗,在野監察不會倒下,面對這樣的結果,她會堅持繼續上訴,對抗這個染指司法,濫權蠻橫的惡質政府。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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