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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好生活》加保期間身故 才能領喪葬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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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若在加保期間不幸身故,支出殯葬費用的人可向勞保局申請喪葬給付,勞動部提醒,給付並非所有人都適用,關鍵在於死亡當下是否仍具有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身份。
勞動部表示,只有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且未滿65歲時死亡的被保險人,才能由實際支付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若當事人已退保,或在65歲以後才身故,因死亡時已非國保被保險人,便無法申請這項給付。
勞動部指出,給付金額採一次發給方式,計算基礎是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月投保金額,再乘以五個月。舉例來說,若被保險人於115年1月15日在加保期間死亡,喪葬給付為2萬1103元乘以5,共10萬5515元;若死亡時間是在112年10月31日,即使申請人於115年才提出申請,仍以死亡當月的1萬9761元計算,給付金額為9萬8805元。
勞動部表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需備妥「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載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以及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且申請期限需於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五年內提出,逾期勞保局將核定不予給付。文件備齊後,可寄至勞保局國民年金組,或親送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請書也可至辦事處櫃台索取。
【看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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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若在加保期間不幸身故,支出殯葬費用的人可向勞保局申請喪葬給付,勞動部提醒,給付並非所有人都適用,關鍵在於死亡當下是否仍具有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身份。
勞動部表示,只有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且未滿65歲時死亡的被保險人,才能由實際支付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若當事人已退保,或在65歲以後才身故,因死亡時已非國保被保險人,便無法申請這項給付。
勞動部指出,給付金額採一次發給方式,計算基礎是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月投保金額,再乘以五個月。舉例來說,若被保險人於115年1月15日在加保期間死亡,喪葬給付為2萬1103元乘以5,共10萬5515元;若死亡時間是在112年10月31日,即使申請人於115年才提出申請,仍以死亡當月的1萬9761元計算,給付金額為9萬8805元。
勞動部表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需備妥「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載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以及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且申請期限需於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五年內提出,逾期勞保局將核定不予給付。文件備齊後,可寄至勞保局國民年金組,或親送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請書也可至辦事處櫃台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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