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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部分開發許可遭撤銷 中油稱沒影響

編輯部 13天前 4 瀏覽
三接部分開發許可遭撤銷 中油稱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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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葉斯桂等居民,不滿內政部在民國107年許可面積95.4公頃的桃園觀塘工業區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開發計畫,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內政部沒有依照《海岸管理法》逐一審查包括中油是否提出對海岸生態環境衝擊,採取避免或減輕的有效措施等,20日判決撤銷內政部的許可處分確定。內政部對此深感意外,等收到判決書後將釐清撤銷原處分理由,並請申請人中油提供相關資料,研議後續處理程序;中油回應對三接「完全沒有影響」,目前已供氣給台電大潭電廠,也不影響目前進行中的外擴防波堤施工。

最高行政法院昨判決撤銷的中油三接開發案是面積95.4公頃部分,未來該如何處理,將由內政部重新審查。據了解,後來中油另外針對較小範圍的工業區及工業港部分,已分別再依海岸管理法申請許可,且都獲內政部許可,中油三接工程進度不會受到影響。

本案是中油在桃園市觀音區塘尾、大潭沿海地區填築新生地投資開發工業區,區內規畫設置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中油106年就其因開發計畫,將在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進行「第一階段開發計畫─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面積95.4公頃)」的工程,提出開發申請,內政部107年許可。

葉斯桂等居民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內政部的處分。一審、更一審都判居民敗訴,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內政部所屬海岸管理審查會的審查結果,完全沒有就中油所提對海岸生態環境衝擊採取避免或減輕的措施,說明為何中油符合法定的許可條件。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海審會只審認中油申請案對自然海岸的使用,符合法定的「最小需用原則」,但沒有就中油所採取彌補或復育造成生態環境損失的措施,何以符合其他法律要件進行審查,內政部依照海審會的審查作成的許可處分屬違法,因此自為判決,撤銷內政部的處分,全案確定。

中油發言人林珂如說明,環團針對三接海岸利用許可共提出3個訴訟案,這次是其中一個有關填海造地5公頃的海岸利用許可,環團不滿內政部為何還未通過環評就發出。現在最高行政法院只是撤銷回原審機關,屆時內政部會再補提資料,不會對三接有影響。

三接主體工程早已完工,114年5月已經營運,每年供氣50萬噸給大潭電廠,等後續儲槽與汽化設施完工,更要年供氣300萬噸。此工程為中油後來提出「迴避替代修正方案」,把陸域面積縮小9成,僅剩23公頃,也不在環團所提的海岸利用許可爭議之處。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暨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呼籲,內政部重為處分時,應不予許可。並將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育區,擴大為包含大潭藻礁在內的南桃園藻礁生態,合併現有的觀新藻礁共同劃設為「南桃園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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